陈剑翛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5-08-11

陈剑翛,名宝锷,字剑修,江西遂川人,1896年(光绪二十一年)出生,毕业于国立北京大学,后赴英国留学,就读于伦敦大学,获硕士学位。1925年受派赴爱丁堡出席世界教育会议。回国后任北京大学、北京女子大学、北京中国大学教授。1927年任南京市政府教育局长。1928年4月任国民政府大学院社会教育处处长,12月任国民政府教育部参事。1929年11月任教育部蒙藏教育司司长。1930年任教育部社会教育司司长,9月辞职。后任国立中央大学理学院教授,遂转任国立武汉大学教授。1931年任陆海空总司令营党政委员、党务设计委员,12月任江西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1932年9月去职。1946年10月任国立广西大学校长。1948年当选为行宪国民大会代表。 在武大执教期间,主要讲授“教育概论”、“普通教育法学”、“教育哲学”、“教育心理学”、“普通心理学”课程,主要著作有《品性与本能的相互作用的研究》、《儿童的幻梦》等。此外还发表过论文《人类行为的几种性质研究》(文哲集刊 1卷2号)、《光觉与色觉的相关变化》(文哲集刊 1卷3号)、《谈好学生》(上海读书通讯 第8期)、《关于疲劳的几种研究》(武大哲学与教育 3卷27号)、《民众对于国民会议积极或消极态度》(武大新时代半月刊 卷1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