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社会主义观的哲学阐释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5-05-12

邓小平社会主义观的哲学阐释

萧 诗 美

【内容提要】 本文以开阔的哲学视野,根据研究对象自身的逻辑,从邓小平提出问题和回答问题的方式、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和价值观、实践论和辩证法等六个方面,对邓小平社会主义观的哲学基础进行了系统地阐发,力图在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间架起一座解释学的桥梁。

【关键词】 邓小平 社会主义观 马克思主义哲学

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不是新题目,但是对它的哲学阐释尚付阙如。哲学阐释是将普通题材提到哲学高度进行分析和理解,从中看出通常隐而不显的深层意义。邓小平理论由于具有言简意赅的特点,对其进行哲学阐释显得更为必要。本文所进行的哲学阐释,不仅可以加深我们对邓小平社会主义观的理解,而且可以从一个重要方面探得整个邓小平理论的哲学基础的大轮廓。

一、邓小平提出问题的方式:针对“姓社姓资”问题的前提追问

我们关于社会主义的观点和看法,无非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的回答。要从《邓小平文选》中找出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很容易的。然而哲学阐释的特点恰恰是不能满足于现成的答案。满足于现成的答案是科学陈述的特点。哲学阐释要求对问题本身进行分析和理解。问题在除去可能的答案后,本身有待分析和理解的,只有人们提出问题和回答问题的方式方法。如果说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是由一组命题或答案构成的,那么它的哲学基础就应该在邓小平提出和回答问题的方式方法中。

邓小平在不同场合反复提出类似结构的问题。例如1985年4月15日在会见坦桑尼亚副总统时说:“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必须坚持。……但问题是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我们的经验教训有许多条,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同年8月28日在会见津巴布韦总理时说:“我们总结了几十年搞社会主义的经验。社会主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1991年8月20日对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说:“我们搞改革开放,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建设上,没有丢马克思,没有丢列宁,也没有丢毛泽东。老祖宗不能丢啊!问题是要把什么叫社会主义搞清楚,把怎样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搞清楚。”(《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版,第116、137、369页。以下凡引此书均只注页码。此例中凡黑体均为引者所加。)

这类讲法还有许多。仅此三例即可看出邓小平提出问题的方式:先肯定社会主义是个好制度,必须坚持,不能丢掉;然后来一个反问:问题是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就是围绕着这两个根本性的问题展开的。这两个问题又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们在邓小平那里实际是一个问题。但是这两个问题又不是简单地等同。分别地看,它们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而且这种不同对于我们理解邓小平社会主义观的哲学基础是有积极意义的。简言之,前一个问题“什么是社会主义”是一个理论问题,需要用若干理论命题来回答。后一个问题“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则是一个实践问题,需要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来回答。我们先分析第一个问题。

从社会主义思想史上看,“什么是社会主义”并不是新问题。至少当共产主义作为幽灵在欧洲出现时,就有人在不断提出并试图回答这个问题。就中国的情况来说,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无数中国人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不也是这类问题吗?邓小平重新提出这一问题,显然也不是要发动新一轮社会主义大论战,以解决某些大是大非问题。相反,有些理论家想挑起类似的争论,却被他以“不搞争论”的发明压住了。不断提出问题,但又不搞争论,是不是邓小平准备亲自回答,给人们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拿出一套答案?看来也不是。邓小平如果仅以制定社会主义的标准答案为己任,那他就只是一位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家,而不会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

马克思认为问题本身比答案更重要:“问题就是公开的、无畏的、左右一切个人的时代声音。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世界史本身,除了通过提出新问题来解答和处理老问题之外,没有别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89页)。把邓小平的问题与时代精神联系起来,就会发现它是针对过去长期困扰人们的“姓社姓资”问题而进行的一种前提追问。人们判断一样东西是不是社会主义的,其前提是对社会主义已经有了一种理解,即先已有了一种关于社会主义的观念或概念作为前提;这个关于社会主义的观念或概念反过来就成为人们判断一样东西是不是社会主义的根据。主张凡事都要问一问姓“社”还是姓“资”的人,往往只是一个劲地断言这是社会主义、那不是社会主义,而没有反过来问一问他头脑中的那个社会主义观念或概念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一前提性的问题。正因为缺少这种前提追问,社会主义才被教条化和公式化了。邓小平的提问就是针对这种教条主义思维模式的。

在判断一样东西“是不是社会主义”之前,先要搞清楚“什么叫社会主义”,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后者是对前者的一种反问。通过这一反问,就问到“姓社姓资”问题的实质、也就是它的哲学基础上来了。人们质问一件事情是不是社会主义的,等于是用自己对社会主义的一种理解、即一种很难保证其正确性的社会主义观念,来主观地界定现实生活中的生产关系和经营方式姓“社”还是姓“资”,而不是根据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来选择生产关系和经营方式的具体形式。这种思想方式不仅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进而决定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唯物史观弄颠倒了,而且违背了唯物辩证法。因为它把社会主义看成现成存在的东西,以为社会主义有固定不变的模式和定义,可以随时套用到现实生活和具体事物上。因此邓小平针对这一习惯性思维模式的反问有很大的解放思想作用。而所谓解放思想,就是从教条主义回到实事求是。所以邓小平把新时期党的思想路线表述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解放思想作为实事求是的前提,实事求是作为解放思想的目的。这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就是辩证法和唯物论的关系。所以邓小平深有体会地说:“二十年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一条最重要的原则:搞社会主义一定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毛泽东同志概括的实事求是,或者说一切从实际出发。”(第118页)

二、邓小平回答问题的方式:避免对社会主义作本质主义的规定

邓小平认为过去我们最重要的一条经验教训就是没有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所谓搞清楚,就是要对问题进行回答,找出它的确切答案。可是我们看到一个奇怪现象:邓小平只是不断地提出这个问题让人思考,似乎并不急于系统地回答这个问题。这说明他确实像马克思说的那样,把问题本身看得比答案更重要。假如社会主义有了现成的答案,并且这个答案出自总设计师,那就不会有人再去思考这个问题了,更没有人敢闯敢试了。那样结果岂不就与提出该问题的出发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相矛盾了?

但是任何问题本身即已蕴含了某种答案。既然提出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就必须对它有所回答。邓小平在回答这个问题时也是很有个性的。首先我们注意到,他最著名、最富有启迪意义的回答方式,不是以肯定的方式从正面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而是以否定的方式回答什么不是社会主义,例如他说得很多的一句话:“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参见第64、116、225、255页等处)。这种否定式回答不仅出现频率很高,而且语气十分肯定,甚至绝对,例如他曾对莫桑比克总统说:“首先要了解什么叫社会主义,贫穷绝不是社会主义”(第261页)。对这样的问题通常人们更倾向于用肯定的方式来回答,为什么邓小平更喜欢否定的方式?因为肯定性回答具有封闭性:是什么就是什么,肯定了一点,就意味着排除了所有其他的可能性。例如我们说“富裕是社会主义”,就有可能把富裕以外的东西都排除在社会主义之外。否定性回答则具有开放性:除了不是什么外,其他的什么都可以是。例如“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就意味着:社会主义除了不是贫穷这一点以外,其他的无论什么东西(如承包、市场、股票)原则上都可以是社会主义的。这样就为人们的思想留下了充分的回旋余地,为社会主义的实践留下了广阔的活动空间。

在需要对上述问题作出肯定性回答时,邓小平却表现出少有的谨慎态度。他总是只说出最基本最主要的东西,从不把社会主义是什么说满、说全、说死、说定,从不开出一张社会主义清单,告诉人们这就是社会主义的全部规定,就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或定义,社会主义就是这个样子。与传统的社会主义观相比,邓小平给社会主义作出的规定不仅内容上不同,数量上也越来越少。80年代初有公有制、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三条,到80年代中期只强调公有制为主和共同富裕两条,90年代初期则只讲发展生产和共同富裕两条——若考虑到共同富裕最终还是要靠发展生产力来实现,这两条规定实际上还是一条。为什么邓小平对肯定性规定如此节约?不让它尽可能地多,而让它尽可能地少?这涉及到规定的哲学性质。对一事物进行规定,指出它是什么东西,有什么特点,实际上是对它进行限制:即不能是什么,排除其他的可能性。既然规定就是限制,那么规定得越多,就意味着条条框框越多,因而越不利于解放思想和社会主义实践。反之,规定得越少,条条框框就越少,就越有利于解放思想和社会主义实践。从总体上说,任何肯定性规定原则上都是有限的。当我们以肯定的方式规定一物是什么时,就等于从逻辑上排除了所有其他的可能性。被如此规定下来的东西,就是一个固定的模式或定义。社会主义有了“定义”以后,那些热衷于“姓社姓资”的人,就会把邓小平的“权威定义”拿来当作新教条,针对改革开放中的一切大胆尝试,质问你这是姓“社”还是姓“资”?这一问就问到方向道路上来了,哪还有人敢大胆地试、大胆地闯!

可见邓小平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尽量只问不答,如果回答则尽量用否定陈述,如果是肯定陈述则尽量少断定,这种作法本身就是独具匠心的:便于人们解放思想,不受条条框框束缚,在实践中大胆地试、大胆地闯。除了这种实践上的考虑,邓小平的这种作法本身就宣示了一种极其重要的社会主义观:社会主义没有现成的答案、固定的模式和先验的本质。不过对这种社会主义观的理解将超出科学社会主义的话题,直接涉及到邓小平社会主义观背后的哲学基础。因此我们的分析和理解也必须从哲学的问题和高度入手。

社会主义如果有了现成的答案,那就表明它已经是什么了。这个已经是的“什么”,用哲学名词出之,就是苏格拉底的“定义”,柏拉图的“理念”(作为事物的原型等于“模式”),亚里士多德的“本质”。熟悉希腊哲学的人都知道亚里士多德的“本质”与柏拉图的“理念”和苏格拉底的“定义”是一回事,讲的都是判断中的谓词“是什么”。亚里士多德还经常把“是什么”(ti esti=what is it)用作“实体”(ousia=substance)和“本质”(to ti en einai=essence)的同义词。这是因为他的“实体”和“本质”基于命题的主—谓词结构。如我们把“某物是什么”断为两部分,仅仅主词“某物是”说的就是所谓“实体”。谓词说出的“是什么”如果与主词具有同一关系,那便是所谓的“本质”。在西方哲学史上,柏拉图是本质主义的典型代表,亚里士多德则主要是实体主义。由于这两人的哲学思想影响深远,西方传统哲学具有浓厚的实体主义和本质主义色彩,以致现代西方哲学在反对传统哲学时,几乎都打出了反本质主义和反实体主义的旗帜。科学主义思潮对两者都取反对态度,人文主义则主要反对本质主义。后者反本质主义的主要武器是存在主义。这样作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在上述主—谓词结构中,不仅含有实体和本质的区分,而且含有存在和本质的对立。“本质”即是上面说的“是什么”,“存在”则是什么也不是的“是本身”。因此所谓“存在先于本质”,就是主张通过现象学方法从“是什么”返回到作为原初起点的“是本身”。可见这种“反本质主义”的基本特点也是对谓词“是什么”持有批判、否定的态度。

哲学上的一些最基本的思想方式,古今中外都能找到对应物。我党历史上的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就相当于实体主义和本质主义的关系。因此反教条主义从哲学上讲就是反本质主义。教条主义喜欢从定义出发,乐于用概念剪裁现实,以为社会主义有一个先验的本质和固定的模式,可以随时随地用来精确裁定现实事物姓“社”还是姓“资”。这种“本质决定现象”的思想方式,就是一种十分典型的本质主义。邓小平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尽量不作回答或只作否定的回答或尽可能少断定,这种作法用哲学语言准确地讲来,就是为了避免对社会主义作出本质主义的定义。当代哲学语境中的本质主义和反本质主义,原是区分传统哲学和现代哲学的一个标志;即使我们不用后现代主义的眼光看问题,现代的也不一定就是好的对的。但是邓小平既然是在考虑中国的现代化建设问题,他的思想方式具有现代性质是毫不奇怪的。只不过邓小平避免本质主义和实体主义的结果,不是走向存在主义或别的什么现代西方思潮,而是走向同属于现代范畴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

三、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历史唯物主义定义:发展社会生产力

以上两节我们实际上只论及邓小平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否定性回答。事实上他对该问题还有一种十分肯定的回答。例如1987年他在会见西班牙副首相时说:“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但什么叫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还在摸索之中。社会主义的第一个任务是要发展生产力。”(第227页)。这段话的思想逻辑是:尽管什么是社会主义目前还在摸索中,因而难以说清楚,但是社会主义首先要发展生产力这一点却是毫无疑问的。这一基本的肯定陈述与上述反本质主义的态度之间并不矛盾,因为这种肯定陈述与前述否定性回答是等值的:在“贫穷绝不是社会主义”这一否定性陈述中,已经蕴含着“社会主义首先要发展生产力”这一肯定性结论。

1984年邓小平向日本民间代表坦陈:“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但是现在显然清楚了,所以邓小平接着说:“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第63页)。在邓小平看来,十一届三中全会完成的重大历史转折,就是“把四个现代化建设,努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第237页)。此后凡涉及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一话题,邓小平的第一个回答就是发展生产力(参见第63、137、149、171、224、254、264页等)。

但是在实现这一根本任务的过程中,在发展生产力的具体方法上,仍不时出现姓“社”还是姓“资”的疑问,有时差点要动摇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邓小平意识到这是没有把发展生产力看成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造成的。我们知道“本质”有两个特点,一是与被定义项(即主项,在此为“社会主义”)有同一关系,二是对偶然谓项(即一般属性,在此为具体的经营管理方式)有决定作用。因此在被称为“第二次历史性纠正”的南巡讲话中,邓小平把发展生产力从社会主义时期的“中心、主要、根本任务”正式提升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第373页)。这是对传统社会主义观的最大突破。

传统社会主义观对社会主义的本质有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再加上无产阶级专政、共产党领导和马列主义指导等多条规定,唯独没有发展生产力这一条。不讲发展和解放生产力,是传统社会主义观离开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搞政治挂帅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根源。邓小平首次把发展和解放生产力纳入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等于重新回到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在马克思那里,人类社会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发展是由生产力推动的,因此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体,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作为社会制度都有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作基础。过去人们长期认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只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上面,不包括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相分离,最终导致“文革”中出现“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谬论。

邓小平把这句极左口号的含义诠释成“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他认为这种观点“简直是荒谬之极!”竟然“胡说共产主义主要是精神方面的”(第10页)。“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还有道理,难道能够讲什么贫穷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吗?”(第224页)。邓小平反驳“穷社会主义”的根据不过是马克思主义的ABC。“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是,在社会主义阶段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在共产主义阶段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按需分配要物资的极大丰富,难道一个贫穷的社会能够按需分配?”(第254页)。他向美国名记华莱士论证:“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共产主义是物质极大丰富的社会”,而“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因此“社会主义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使社会物质财富不断增长,人民生活一天天好起来,为进入共产主义创造物质条件”(第171页)。又对东欧同道卡达尔自信地说:“我们在总结这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力,这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第255页)。

邓小平这样做不只是为社会主义增加了一个新的本质。因为本质决定现象在此等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当发展生产力成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时,它就反过来成为衡量生产关系好坏和姓什么的标准。早在1962年讨论怎样恢复农业生产时邓小平就有一个著名说法:“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版,第323页)。1992年南巡谈话进一步用这个标准来解决改革开放中出现的姓“社”还是姓“资”的疑问。过去人们判断现实事物姓“社”还是姓“资”是根据社会主义的本质或定义。邓小平也不反对问“姓社姓资”,但他认为判断姓“社”还是姓“资”的标准首先要看它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这一“价值标准”的重大革命,实源于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发生了变化。原来有关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都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方面的,那样用“本质”决定“现象”就等于用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来规定生产关系和限制生产力发展。邓小平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这样用“本质”决定“现象”就等于反过来用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来决定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是否合理。

四、邓小平社会主义观中的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的辩证统一

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或原则,邓小平有两段著名的论述。一是1986年答美国记者华莱士:“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第172页)。二是1992年南巡谈话:“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第373页)。许多阐释者据此认为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一共有两条:发展生产和共同富裕。这样说肯定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我们考虑到共同富裕要以生产力高度发达为基础,那么社会主义的本质还是发展生产力这一条。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考虑到资本主义也要发展生产,那么真正属于社会主义的本质就只有共同富裕这一条了。所以邓小平又有这样的说法:“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第123页)。“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第364页)。80年代中期他还一度把公有制为主和共同富裕并列作为社会主义的两条根本原则。

社会主义的本质到底是一条,还是两条?抑或多条?在哲学分析中这并不是无所谓的问题。本质相对于偶性,本体相对于现象。偶性或现象以“多”为原则,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本质、本体则以“一”为原则,具有唯一性。本质、本体为一,这是任何一元论思想体系所要求的。多个本质,多种本原,便是多元论。多元论在现代思潮中虽倍受青睐,但它终究是哲学上未彻底的表现。如果社会主义的最终本质只能是一元的,不能是二元的,那就需要在发展生产和共同富裕两者间作出判断,确定哪一个更根本、最本源。这样寻找第一原则,便涉及到一个思想体系的最后根据和不同思想体系的最终区别。毛泽东显然是把共同富裕作为第一原理的。邓小平虽然把发展生产力摆在第一位,但他并没有排除共同富裕,相反他明确说到共同富裕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有这么两条,即发展生产和共同富裕,那就需要我们认真考虑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我们认为它们在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中是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的关系。

邓小平劝非洲某发展中国家“现在不要急于搞社会主义”(第261页),向前东欧国家领导人坦陈中国现在所搞的社会主义“事实上不够格”(第225页),认为中国目前要讲社会主义也只能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只能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些都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真理原则。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共产主义是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社会,社会主义要为共产主义创造物质条件,因此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邓小平还强调社会主义对比资本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也要体现在生产力发展得更好更快这一点上。1982年会见金日成时他尤其谈到:“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在开始的一段很长时间内生产力水平不如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不可能完全消灭贫穷。所以,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消灭贫穷,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否则,社会主义怎么能战胜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优越性如何体现?”(第10页)。邓小平深知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将处于长期竞争中,而竞争是要靠实力和用事实来说话的。因此“坚持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就要肯定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逐步摆脱贫穷,使国家富强起来,使人民生活得到改善”,“体现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特点”(第264、224页)。“社会主义如果老是穷的,它就站不住”(第176页)。这就把发展生产力提到了事关社会主义生死存亡的高度。所以他说“发展才是硬道理”(第377页)。这“硬道理”讲的就是真理原则,因为真理是硬梆梆、不讲情面的东西。

共同富裕则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价值原则。共产主义要消灭阶级和剥削,本身就有共同富裕的诉求。因此“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第110页)。邓小平对美国人华莱士说:“致富不是罪过。但我们讲的致富不是你们讲的致富。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人民共同致富。”(第172页)这种“价值取向”并非只是邓小平的主观爱好,它同样基于中国的现实考虑。中国由于人口太多,人均资源极其有限,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就会发生两极分化,“产生一批百万富翁,但顶多也不会达到人口的百分之一,而大量的人仍然摆脱不了贫穷,甚至连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第208页)。这样在中国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后果、政治问题甚至人道灾难。“而坚持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生产贫富过大的差距。”(第64页)。邓小平相信:“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有凝聚力,才能解决大家的困难,才能避免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第357页)。这种共同富裕的主张,可以看成是邓小平社会主义观中的人道主义因素。我们知道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也是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的统一。

但是共同富裕要以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为基础。正是为了发展生产力,使得共同富裕这一价值目标区别于以前的平均主义政策。邓小平解释:“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现在看来这个路子是对的。”(第155页)。正是为了加快生产力的发展,为了实现共同富裕这个目标,邓小平提出一个大政策: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而根据他的设计,先富带后富的方式,也不是穷富拉平,而是富的越来越富,穷的也跟着相应地变富。这是一种永远在差异和矛盾中前进的辩证运动。其中共同富裕只是一条理想原则、价值原则,现实原则、真理原则是贫富差异总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持社会活力,促进生产力更快地发展,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不然就只有共同贫穷。如果说发展生产力是硬道理,那么共同富裕就是软道理。人们在处理两者的关系时主张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就是这样想问题的。因此说到究极处,社会主义最本质的东西还是发展生产力。所谓两大本质归根到底是一个东西,即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在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中最终是同一的。

五、对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的实践唯物主义回答: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借助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已经解决了,那就是发展生产共同富裕。剩下的只是方法问题,也就是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怎样发展生产力的问题。“什么”和“怎样”是实体与方法的关系,而方法问题属于实践问题,因此当“是什么”问题转向“怎样建”问题,也就是从理论问题转向了实践问题。从这种转向中可以看到邓小平社会主义观的另一哲学基石,即实践唯物主义。邓小平据此实现了他在社会主义思考方式上的历史性飞跃:在他的社会主义观中,真正的问题不是从理论上去争论并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而是在实践中去考虑“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只有在这时我们才发现这两个问题在邓小平那里是同一的。同时我们也看到这种同一不是外在的简单的等同,而是在实践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通过化本质(是什么)为方法(怎样建)而实现的内在的辩证的统一。

邓小平总结历史经验:“毛泽东同志有一个重大的缺点,就是忽视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是说他不想发展生产力,但方法不都是对头的,例如搞大跃进、人民公社,就没有按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第116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探索了怎么搞社会主义。归根到底,就是要发展生产力,逐步发展中国的经济。”(第117页)。这两段叙述都是化本体为方法。由于生产力成为第一性的东西,目的和手段的关系随之发生变化:发展生产力成为目的,其他的都只是方式方法问题。于是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又被归结为怎样发展生产力的问题。“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第148页)。他的基本主张是:不管姓什么,“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第203页)。“一切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方法,包括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我们都采用”(第130页)。“我们发挥社会主义固有的特点,也采用资本主义的一些方法(是当作方法来用的),目的就是要加速发展生产力”(第149页)。

在实践论的思维方式指导下,“资本主义的东西”被作为“发展生产力的方法”而嫁接到“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上来。因为“多年的经验表明,要发展生产力,靠过去的经济体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吸收资本主义中一些有用的方法来发展生产力。”(第149页)同样的道理也适合于社会主义制度自身:“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起来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第370页)。所以邓小平把“解放生产力”也看作社会主义的本质。“我们所有的改革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扫除发展生产力的障碍”(第134页)。这里说的“障碍”原来有可能正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因此是绝对动不得的。但按照邓小平的生产力标准,只要通过实践证明是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不管它原来姓社还是姓资,统统都在改革、破除之列。有了这把由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铸成的改革利剑,传统社会主义观中那些有关社会主义是什么的本质规定,都变成了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即发展生产力的方式方法问题,并根据它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来决定其取舍和变革。

最先被邓小平从社会主义本质中拿掉的是计划经济。1984年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邓小平称其“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第91页),因为它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打破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思维模式。1985年邓小平向美国企业家发表他的新思维:“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第148页)。1987年他针对改革中的思想阻力发问:“为什么一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第203页)。这方面的思想在1992年南巡谈话中获得更精确的表述:“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经济手段。”(第373页)。在此基础上“十四大”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正式解决了在计划和市场的关系上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市场经济被作为发展生产力的手段或方法而姓“社”了。

在传统社会主义观中公有制是最本质的规定。改革开放初期仅以打破“一大二公三纯”为目标。80年代中期邓小平还把公有制为主和共同富裕并列作为社会主义的两条根本原则(第111、138、142、149页),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主要是为了避免两极分化,而防止两极分化主要是从实践上考虑的(第139、229、364页)。就发展生产力这一目标来说,公有和非公有仍然只是手段。这样才有从90年代中期开始的以“抓大放小”为特征的国企改革。在改革实践中人们体会到公有和非公有类似于计划和市场的关系,都是发展生产力的方式方法。根据同样的思路,人们完全可以设想:如果国有即是公有,那么资本主义也有公有;这样公有和非公有就很难构成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十五大”提出“公有制的多种实现方式”,基本上化解了“姓公”还是“姓私”的问题。“十六大”进一步提出要把发展公有经济与鼓励非公有经济两者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这样公有和私有的比例和关系,就完全是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更好地发展生产力的问题。以公有制为主体在很大程度上是保证国家政权或中央政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局势的调控能力问题。

传统社会主义观中另一本质规定是按劳分配。改革开放初期强调按劳分配是针对平均主义的,目的无疑是为了促进生产力发展。当贫富差异已经拉开,按劳分配原则又起着限制两极分化的作用。邓小平相信“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生产贫富过大的差距”(第64页)。在这两个意义上,按劳分配原则都从社会主义的本质变成了发展生产力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手段。这样才有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资本、技术、管理、知识等等)分配相结合的分配体制出台。邓小平还把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作为“加快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第166页)。这样共同富裕和部分先富也是目标和手段的关系。而他设计的先富帮后富,并不是搞平均主义、一平二调、穷富拉平,而是通过技术转让和资源开发这套市场经济方法,部分是通过财政手段来调高(多交利税)保低(社会保障)。这种共富方式只意味着富的越来越富,穷的跟着变富。不让两极分化,但允许贫富差异总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而这正是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了避免共同贫穷,为了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

六、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为方向来坚持,作为过程来努力

在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的作用下,原来决定社会主义本质的那些规定,都程度不同地变成了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发展生产力的方式方法。这时邓小平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反而觉得心里有底了。1988年他对莫桑比克总统说:“我们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过什么叫社会主义的问题,我们现在才解决。坦率地说,我们过去照搬苏联搞社会主义的模式,带来很多问题。我们很早就发现了,但没有解决好。我们现在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要建设的是具有中国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第261页)

看来邓小平是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为“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的最终答案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切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现阶段中国最大的实际是生产力欠发达,因此要讲社会主义也只能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方面则是有中国特色的,没有既定的模式和可援的先例。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这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几乎把传统社会主义观中有关社会主义的所有本质规定都悬置起来了:除了发展生产力,它没有更多的规定。但是也正因为如此,它的内容极其丰富:除了不是贫穷以外,其它的什么都可以是。由此形成这种社会主义观的固有特点:一切从初级阶段的实际和发展生产力的需要出发,没有固定的模式和条条框框。

但是没有条条框框不等于没有原则需要坚持。以前社会主义有多重本质规定,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十分鲜明。现在这些本质规定都是可以改变的,那还坚持什么呢?邓小平答:就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他劝告莫桑比克总统“现在不要急于搞社会主义”,但认为“确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方向是可以的”(第261页)。中国已经搞了几十年社会主义,这个方向就更值得坚持了。所以他说:“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要实现……四化,但在四个现代化前面有‘社会主义’四个字,叫‘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第138页)。他批评有些人还没有搞清楚“中国现在干的是什么事情”,“我们脑子里的四化是社会主义的四化。他们只讲四化,不讲社会主义。这就忘记了事物的本质,也就离开了中国的发展道路。这样,关系就大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让步。”(第204页)。

要坚持的东西只是四个现代化前面的“社会主义”四个字。事实上也只有这样,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才不与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相矛盾。坚持的东西变少了,原则性反而加强了,以致“一旦发现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情况,国家机器就会出面干预,把它纠正过来”(第139页)。这种只关乎方向道路而不涉及具体方法的坚持,落到实处便是共产党的领导。“要建设社会主义,没有共产党的领导是不可能的”(第208页)。“我们的改革不能离开社会主义道路,不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这两点是相互联系的,是一个问题”(第242页)。而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真正的含义是要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改革和建设。在邓小平看来,共产党的领导之所以丢不得,是因为“一丢就是动乱局面”,“什么建设也搞不成”(第252页)。可见这种“必须坚持”也是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方面考虑的。

第三节开头引用过邓小平的一段话:“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但什么叫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还在摸索之中。社会主义的第一个任务是要发展生产力。”(第227页)。现在我们可以把这段话的思想逻辑分析为四点:(一)社会主义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因此必须坚持。(二)社会主义到底是什么以及如何建设,还在摸索中,因而难以说清楚。(三)尽管什么是社会主义一时说不清,但社会主义首先要发展生产力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四)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原则上什么方法都可以利用,所以只能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归纳一下,二、三两点构成理论上的张力。一、四两点则构成实践上的张力。概括地说,就是有原则(共产党领导)有方向(共同富裕)但没有条条无框框(具体规定)。再简约些,就是只坚持“方向”,不限制“方法”。这实际上就是邓小平哲学中本体与方法或本质和现象的关系。

邓小平还说过这样一段意味深长的话:“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现在我们正在向这个路上走。”(第225页)。这段话表明邓小平心目中的“社会主义”实际上是一个从“不是”到“是”,又从“是”到“是什么”的动态过程。其中包含三个环节:

(一)“现在搞的社会主义事实上不够格”,因为经济上未达标,体制上未定形,认识上说不准是什么;即与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概念有距离,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如果从完全意义上讲,它还不是社会主义;因此要讲社会主义,也只能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二)“到下世纪中叶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就是说那时社会主义已经够格,已经定形,说得清它是什么了;表明社会主义的本质得到了充分实现,名与实、概念与实在的矛盾得到了解决;换言之社会主义已经是其所是了,那将是真正意义、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主义。

(三)社会主义从“不够格”到“够格”,也就是它是其所是、实现自身的过程。“现在我们正在向这个路上走”,即我们现在正处在它是其所是的过程中。前文说的真理与价值的统一就实现于这一过程中。可见邓小平的社会主义不是现成的、给定的、固定不变的,而是有待我们去争取、去努力、去创造的。因此传统社会主义观中那些固定不变的“本质”,在邓小平这里实际上只是不断生成的“过程”。换言之社会主义由“是什么”问题变成了“如何是”的问题。从这点又可以看出邓小平在社会主义观上的变革与现代哲学中的本体论革新是密切相关的。

作者附记:本文主要内容作者从1997年起多次用于学术讲座,2003年正式写成文章,现载于《武汉大学学报》2004年《邓小平诞 辰100周年纪念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