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项目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12-07

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本科生开展科研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倡导学生研究探索式学习,自主科研创新,深化创新创业教育,2018年学校将支持大学生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项目”)1000项、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家项目”)150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120项、创业训练项目25项、创业实践项目5项。现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学校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每名学生只能主持一个项目,或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项目成员不超过5人,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毕业年级学生以及长学制五年级以上非本科阶段学生不在申报之列。

二、申报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是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确定选题,设计实施方案,提出项目申请并独立完成的科研训练活动。我校目前主要有校级项目和国家项目两类,国家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3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科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真实创办企业并实现有效运行。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选题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设计。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二)校级项目完成期限为1年(20183月至20193月),中期材料提交时间为20189月;国家项目完成期限为两学年(20183月至20199月),中期材料提交时间为20193月。

(三)学院(系)需建立项目运行的保障机制,提供必要的软、硬件设施,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渗透到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拓展到学科竞赛、互联网+相关的本科人才培养实践环节。

(四)由学院、指导教师、企业或政府部门资助等途径自筹经费的学生可以不受学校计划的限制参加校级项目申报,但需要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五)指导教师应在所研究领域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学术造诣高,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原则上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人每年新增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3人。

四、申报经费

国家项目中的创新训练项目为5000-10000/项;创业训练项目为1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为5万元/项。校级项目不少于1000/项。

五、申报程序

各学院(系)在网上提交申报信息(项目申报网址:http://210.42.121.231/cxxl/),系统使用指南详见附件。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填写、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申报截止日期:20171222日。

(二)指导教师审核申报材料。项目负责人提交申报材料后,指导教师登录系统审核申报材料,并填写审核结论。审核截止日期:20171229日。

(三)院(系)审核申报材料并推荐国创项目名单。各学院(系)在系统内对本院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分配学院立项专家组,填写答辩成绩,并根据答辩成绩向本科生院推荐国创项目名单。审核截止日期:201818日。

(四)国家项目具体立项答辩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基于安全和速度的考虑,访问系统时请尽量使用IE浏览器。

(二)项目申报时,为了统一格式,请用WORD2003编辑,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三)申报过程中,如出现因信息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影响项目正常审核,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